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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徽商职业学院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徽商职业学院 | 2025-07-07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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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徽商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公开招聘岗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已于2025年6月5日完成,具体要求详见徽商职业学院网站资格复审通知。

  二、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最终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考生名单及成绩排序详见附件。

  三、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2日

  2.地点:徽商职业学院槽郢校区教学楼(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槽郢路15号)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测试当日上午7:30前到达徽商职业学院槽郢校区教学楼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不再递补。专业测试顺序按当天分组抽签顺序确定。

  (二)考官构成

  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外聘考官4人。

  (三)专业测试方式与内容

  1.3000329、3000330岗位采取主题班会与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水平、胜任辅导员工作岗位的素质能力,重点考查考生主题班会内容设计、班会形式、组织实施过程、言语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考生现场抽取主题班会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30分钟(不得携带电子通讯工具和参考资料等)后测试,主题班会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每位考生主题班会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合计25分钟。

  2.3000331岗位采取试讲与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重点考察考生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技能、教学效果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考生现场抽取试讲内容,封闭备课30分钟(不得携带电子通讯工具和参考资料等)后试讲,试讲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每位考生试讲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合计25分钟。

  (四)专业测试成绩

  试讲(主题班会)和面试评分均采取百分制,并按照7名考官评定的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为考生成绩。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试讲(主题班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本人公布。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主题班会)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国资委网站和徽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国资委网站和徽商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相关材料报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徽商职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国资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徽商职业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8580823、68580673、17356518137、17756590309

  监督电话:0551-68580125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使用。

  附件:徽商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徽商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徽商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MD5:ad2ee2086c8a199b29803a2f18851a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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