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安徽省无为市仓头学校撤并实施方案》和市委编委批复的选调计划,为优化城乡师资配置,解决城区部分学校教师紧缺问题,保障城区学校教学需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城区中小学面向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90名在编在岗教师。现就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第一类:面向仓头学校教师,选调计划分学科按实际报考总人数的70%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分学科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纳入综合科,综合科的选调计划按报考综合科的70%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主要定岗到城区初中、小学。具体计划及岗位在报名结束后、考试之前公布。
第二类:面向全市其他农村中小学(不含襄安中学、城区中心学校所辖学校,下同)选调教师,具体岗位待第一类报名结束后、考试前公布,并由单位组织报名。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本市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仓头学校教师报考,年龄、参加工作时间不限,具有报考学段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所报岗位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学科一致;报考第二类须具备的条件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201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原农村高中撤并学校教师报考,年龄、参加工作时间不限。具有报考学段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所报岗位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学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者非试用期内不定等次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情形的。
不得报名情形的计算时间截至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公布选调岗位、考试、资格复审、公示和自主择岗、审批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第一类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3日,由学校组织报名、初审并汇总上报。第二类人员待第二类选调岗位公布后由市直学校(中心校)组织统一报名(具体报名时间随第二类选调岗位一同公布)并汇总上报。
2.汇总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所在学校同意报考介绍信(以学校为单位出具总介绍信,注明同意报考人员名单、学段、学科)。
4.报考者持上述材料到所在中心校(市直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并如实填写《无为市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资格审查表》,上交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考试费45元。资格初审工作由报考者所在中心校、市直学校负责,各类证书复印件均由单位审核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者分类别、分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依据各岗位选调计划数,按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择优等额确定拟调人员。第二类选调考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报考者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二)公布选调岗位。根据仓头学校教师实际报考人数,公布第一类分学科选调计划及岗位。待第一类报名结束后三天,公布第二类分学科选调计划、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以高中阶段专业知识为主),占4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撰写、教师道德素养等专业素养,占60分。
综合科只考教育综合知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教师道德素养占40分,教育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撰写占6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证件于8月11日至无为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复审。根据考试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与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的、教学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市教育局负责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无为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予以全程监督。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学校和相关人员将予以责任追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当年及之后两年的选调资格。
(五)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六)自主择岗
公示结束后,根据考试人员考试成绩的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择岗。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择岗产生的空岗,实行一次性递补。为保证选调工作严肃性和城区学校办学需求,对自主择岗后放弃选调资格的报考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选调考试。
(七)审批和聘用
根据自主择岗结果,市委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统一办理选调教师的调动手续,第一类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保持不变;第二类选调到城区学校教师,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新参加录用学校职称岗位竞聘,没有岗位指标或没有被聘用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
四、其他事宜
有关教师选调工作的所有事宜均提前2日以上在无为市教育局网站(https://www.ww.gov.cn/public/column/6603481?type=4&action=list)、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选调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选调公告给选调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无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22645(教育局)
监督电话:6340693(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附件1:无为市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无为市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2024年8月1日
原文标题:无为市202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无为市人民政府(原链接MD5:53b5436994b0e5a871dd70db1595ad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