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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芜湖市弋江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公告(二)

弋江区人民政府 | 2023-05-22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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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芜湖市弋江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公告(二)

  根据芜湖市教育局《2023年度芜湖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经现场资格复审程序后,出现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以下人员确定为所报岗位资格复审递补对象(见附件),请于5月22日上午8:30—11:30到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5楼人事科(利民东路2号,乘车路线:公交30路、31路)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于2023年5月4日起登录“芜湖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系统(https://www.whysee.net/mh/#/mh/xsYjsLogin)”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同时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资格证书编号。

  (5)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2023年度芜湖市弋江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023年5月19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芜湖市弋江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公告(二)

  文章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ee79cba383530f03c87e128f78db22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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